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庭审后速赴实地 现场化解邻里纠纷效果好
作者: 柯卉 时间:2020-10-22 阅读:833
近日,黄州区法院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庭后迅速到矛盾产生地就地妥善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20年7月13日,承办法官何国琴与人民陪审员林友明、谢国文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原告徐某与被告付某某相邻关系纠纷案。原告请求被告排除妨碍,恢复其排污排水沟渠,并要求赔偿损失。庭审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为查明案件事实,于庭审结束后迅速赶赴实地,进行现场勘查。
在现场,两陪审员充分发挥其基层工作经验及日常生活经验,指导原、被告双方修建排污管道及沟渠,提醒原告施工合理进行,完工之后要恢复原状,根据本地乡风民俗,建议原告不要将化粪池建在被告门前或门后,以免造成污染,并建议绕开被告已栽种的果树,否则按公平原则适当予以赔偿。法官责令被告配合原告清理堆放物并予以处置,还就处置费的分配等问题进行了交待。法官当场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法规,陪审员劝导当事人要遵循乡风民俗,作为邻居 “远亲不如近邻”。在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当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第二天迅速到法院撤回对被告起诉,案结事了。
本案中,法官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以民众的表达方式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最终与陪审员共同劝导当事人自愿遵循乡风民俗、公序良俗的原则,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制度的优势。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面对这些相邻关系纠纷,可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策略对待,使双方权利受损最小,促成邻里关系睦邻友好,取得较好的规范作用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