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好“枫”光】司法为民显担当 执前扣划护权益
作者: 陈晓红 时间:2025-07-28 阅读:28
一直以来,为积极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改革,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创新适用“执前扣划”机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立案前高效完成对被告50余万元货款的扣划。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涉案企业减轻了程序负担,以司法实践生动诠释了“高效解纷”与“权益保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鲜活样本。
2024年12月9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在受理某材料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后,依原告某材料公司申请,裁定冻结被告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资金44余万元,作为诉讼财产保全措施。2024年12月30日,经审理,法院判决某建设公司向某材料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近50余万元。被告某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告某材料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直接扣划被告某建设公司已被保全的账户资金履行债务。法院经审查确认,被告某建设公司无其他涉诉或执行案件,划扣保全账户资金,不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且被告对原告申请没有异议,遂作出裁定:准许扣划被冻结账户内包括利息及诉讼费用等在内的款项50余万元。2025年7月18日,完成扣划操作并将款项发放给原告某材料公司,原告某材料公司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
传统诉讼流程中,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存在程序壁垒,财产保全阶段仅能冻结账户,胜诉后仍需另行申请执行程序才能扣划款项,不仅耗时较长,还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该案中,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采取“执前扣划”举措,在保全账户资金足以覆盖债务时,允许原告申请扣划保全资金履行义务,将执行程序前移。通过搭建“执前和解”平台,组织当事人签订履行协议,确保债务清偿程序合法规范,从而减轻当事人的敌对情绪。并且对企业而言,进一步纾解了企业的难题,企业通过“保全转履行”机制可及时解封账户,避免因资金冻结影响正常经营。
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的这一实践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种既维护司法权威又释放司法善意的改革探索,从“审执分离”转向“审执融合”,凸显司法公正效力价值取向,实现司法从裁判者蜕变为营商环境共建者,为构建“当事人自治、法院引导、社会协同”的诚信履约良性循环生态系统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