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成立黄州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政治处 时间:2014-03-03 阅读:1936
中共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成立黄州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单位:
为加强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办。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兰建安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黄友良 党组成员、副院长
江 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
罗亚中 党组成员、副院长
吴江涛 党组副书记
童楚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倪友莲 党组成员、副院长
孙 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吴迎辉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 李春华 办公室主任
刘广波 监察室主任
孔汉涛 执行局副局长
曾清泉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胡虹霞 立案庭庭长
陈贵芬 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小军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靖红涛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孙丽霞 行政庭庭长
何国琴 审监庭庭长
范 磊 老干科副科长
陈 权 技术科负责人
易德文 堵城法庭庭长
张怀良 赤壁法庭负责人
闵仲平 陈策楼法庭庭长
裴 展 陶店法庭庭长
陈 峰 东湖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迎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春华、刘广波、方爱国、张雅、丰刚、喻志林、何凌珊任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