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破产资金归集制度 为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作者: 刘一慧 时间:2025-07-16 阅读:19
落实破产资金归集制度 为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为破解破产企业账户资金接管难题,2025年5月26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黄冈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推动出台《关于优化管理人归集破产企业银行账户资金对接机制的会商纪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管理人依法归集破产企业全部银行账号资金,提升破产工作质效。该会商纪要出台后,黄州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先行先试,通过简化破产企业银行账户资金接管流程,显著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为打造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机制落地见效:实现全市首例破产账户资金归集 “一日办结”
2025年7月10日,湖北某科技公司管理人依据会商纪要流程,仅用半小时便在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完成账户解封和资金归集。黄州区人民法院按照会商纪要精神,按照查询-函告-接管“三步走”的工作规范,在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银行账户执行情况、向相关法院函告破产案件受理信息的前提下,迅速为管理人出具划扣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管理人凭借这些文书及此前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委托手续,直接到银行办理账户止付、资金划转等业务。该会商纪要为法院及管理人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引,保障了业务办理的顺利推进。
改革前后对比:从 “数月奔波” 到 “一日办结”
改革前,因缺乏统一司法协调机制,管理人需逐家联系查封法院协调解除冻结措施,整个接管流程往往耗时数月。以湖北某科技公司为例,按原流程预计需至2025年三季度末才能完成账户接管。依据新出台的《关于优化管理人归集破产企业银行账户资金对接机制的会商纪要》,管理人向查封法院履行告知义务后凭破产法院文书即可直接办理账户止付、资金划转等业务,司法优势显著凸显。在提质方面,以法院的司法权威为保障,规范化的协同机制确保了接管效力,提升了管理人履职便利度;在降本方面,减少了大量重复性沟通,法院司法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压缩了管理人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在增效方面,账户接管时效显著提升,有效缩短了审理时长,司法效率大幅提高。
法院、金融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协同网络,有效破解了破产财产接管难题,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创新样本,充分彰显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担当。未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协作联动,将会商纪要落实到办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提升破产工作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