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印发《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政治处 时间:2014-02-21 阅读:436
中共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印发《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黄州区委印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州发[2014]1号)以及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院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教育。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实施“一港三区”战略、建成市域发展中心城,推进黄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二)目标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具体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不断深化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思想认识,自觉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深刻认识反“四风”、树新风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区委“两不一要”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使一批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旧的思维定式、角色定式、利益定式、体制定式、工作定式得到有效革新。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群众路线的各项制度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效,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一阵风”,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基本原则。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克服“怕开展批评”、“怕影响团结”、“做老好人”等错误思想,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自觉出汗、排毒。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开展批评、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的重中之重,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简单地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替代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是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真开门、开大门、常开门,以百姓心为心,真听意见,听真意见。做到“三请三让”: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谏言、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检验、请群众评价让群众满意,实现党群、干群良性互动,把教育实践活动办成司法为民工程。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党组成员、科级干部要牢记政治责任,恪尽职守,认真履责。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坚持做到“三抓三带”: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抓班子带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以上带下的工作格局。
五是注重载体推动。按照区委关于“接地气、惠民生、转作风、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以深入开展“六联”(即联系乡镇、企业、学校、人大代表、特困群众和涉诉信访人员)活动为具体抓手,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全力服务黄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一港三区”提档升级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法院职能任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是: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为着力点,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具体讲,聚焦“四风”,解决突出问题。
(一)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着力治理工作不实现象,具体表现在:有的在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着装不统一;有的学习浅尝辄止,不了解国情省情民情;调查研究不深入、不细致、不贴近实际,对真实情况不掌握。通过治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真正把心思放在审判执行工作上、放在化解矛盾上、放在服务大局上。
(二)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少数法官干警存在着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对当事人缺乏深厚感情,对告状求助群众冷漠、生硬、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把自己凌驾于当事人之上,把老百姓打官司看成求自己办事,听不得当事人的不同意见,无视律师的辩护意见;有的把权力作为满足私欲的工具,把案件当作生意来经营,接受吃请,收受红包,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法官形象;有的不愿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有的当调不调、该判不判、审限较长;有的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判决书说理不清、说法不明,当事人心中不服;有的工作拖拉,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效率不高;有的利用“合法”的程序敷衍群众、回避矛盾、规避责任;有的责任心不强,工作马马虎虎,裁判文书经常出现错误,甚至出现一份判决书多处错误,而且不少是“低级”错误,给工作造成被动。通过治理教育引导法官干警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掌握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真实反映,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制度措施,严格依法办案,把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三)反对享乐主义方面:着力治理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逐名利、贪图享受等现象,具体表现在:有的干警缺乏职业责任感,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作风散漫,纪律松懈,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工作标准低;有的工作不扎实、不深入、不调查、主观臆断或凭经验办事,质量不高,效率低下,通过治理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四)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着力治理铺张浪费、生活奢华现象,具体表现在:有的铺张浪费,存在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互相宴请现象;有的追求奢华生活,流连于高档会馆和高消费场所;有的存在攀比心理,讲排场、摆阔气。通过治理教育引导法官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司法不廉、享乐骄奢等不良风气,严于自律,廉洁执法,努力培养形成以公正廉洁为荣、以勤政为民为荣、以干事创业为荣的良好风气。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范围和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要求,院党组带头搞好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区委“两不一要”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
教育实践活动自2014年2月上旬开始,到8月下旬基本结束,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全院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部门。集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每个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关论述、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法规法纪,学习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事迹。结合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的“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和“道德讲堂”等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警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在媒体开设“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专栏,刊发党的群众路线系列言论,引导和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2、听取意见。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集中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全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内心期盼和实际需求。要注重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三万”活动联系点和其他工作联系点听取意见。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出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反映强烈和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在深入学习、征求意见过程中,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理论的镜子、历史的镜子、法纪的镜子、典型的镜子、群众的镜子,边学习边思考、边反思边检查,做到思想上有真触动,认识上有真提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要求等,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成员逐一谈心,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对照市委《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查找问题。谈心谈话主要内容要做好相关记录。
2、深入分析问题。院党组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院党组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院党组成员的,由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督导组要向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组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党组成员,会同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党组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党组及每个成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督导组要对院党组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根源不深不透、整改方向和措施不明确的,要责其认真修改。
4、召开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进行。要发扬整风精神,做到“讲党性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套话”,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
院各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对全院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院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评价反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督导组要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同时,会同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党组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经督导组审核同意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本院及干警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重点列出整改问题,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任务难易程度,逐个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要求,明确责任主体,使方案内容具体可行、便于操作。做到能做的工作马上做,能改的问题马上改,迅速见到实效。对整改方案采取适当形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公示,接受评价和监督。
2、推进专项整治。按照省委、市、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推进“4+7+
3、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建立长效机制。对司法作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分析梳理,对目前实施的司法便民利民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廉洁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法官行为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调研,深入分析影响制度落实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切实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靠执行制度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经院党组讨论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迎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春华、刘广波、方爱国、张雅、丰刚、喻志林、何凌珊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时抽查方式,了解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环节、每一方法步骤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本院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扬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在黄州法院网、《黄州审判》和宣传栏开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
(四)注重搞好结合。当前各部门工作任务重,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正常业务工作的关系。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岗位特点,采取相应方式措施,确保活动开展扎实到位,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到当前各项工作上来,以活动促工作,以各项工作的进展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