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扶危济困显真情
作者: 陈星 张俊彪 时间:2021-01-20 阅读:906
1月19日,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冬华,黄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峰等一行走访慰问了黄州区路口镇南湖村四组的精准扶贫户胡某,送去了司法救助金49970元。
据悉,2015年3月,胡某乘坐沙某驾驶的摩托车与被告杨某驾驶的所有权为石某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胡某因车祸受伤致残,经诉讼,被告方杨某、石某需赔付248806.39元,因被告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胡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查明,该案被执行人杨某长期下落不明,报公安机关临控至今无果,在农村仅有一间瓦房;被执行人石某应赔偿的60507.97元已执行完毕,且暂未发现杨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致使案件执行不能,该案于2018年9月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纵然该案执行不能,但黄州法院始终没有忘记胡某,案件执行法官仍定时定期查询、跟踪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介于申请执行人胡某在事故中受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丈夫沙某同样受伤,全家无经济收入且二人均为低保户、残疾人,家庭贫寒,后期治疗仍急需费用。在调查核实了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收入来源后,2020年9月,黄州法院依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积极向市中院提交申请,帮助胡某争取上级司法救助的名额,缓解其家庭经济困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在黄冈中院和黄州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黄州法院不断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方式,切实将脱贫攻坚融入法院工作中,依法及时有效落实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案件的困难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完善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仅2020年元月至今就已为27件涉民生案件当事人争取了司法救助款59万余元,让一大批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