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好“枫”光】暖心化解矛盾纠纷,倾情呵护弱势群体
作者: 陈小庆 时间:2024-06-28 阅读:184
“太感谢李法官了,要不是你帮忙,我真的不知道还要带着老公扫多久马路才能把钱还上。”张女士说到激动处,不禁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2023年3月,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薛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薛某向张某索赔车损无果,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行使代位求偿权为由将张某诉至黄州区法院。
承办法官李宝红了解案情后及时联系当事人张某详细了解案情。张某表示不是不愿意赔钱,只是家庭太困难。经过多次沟通、走访,了解到张某是临时环卫工、无住房,丈夫是残疾人,患有脑梗死、精神障碍疾病,稍不留神就会走丢,由于小孩是在校生,家庭所有的开销和重担都压在张某一人身上。考虑到实际情况,为维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减轻张某已经不堪重负的家庭压力,承办法官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反馈张某家庭的实际情况,背靠背开展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支付赔偿款3000余元。张某十分感谢承办法官的关心,当庭支付了赔偿款和受理费,双方案结事了。
群众的需要在哪里,法院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黄州区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事关民生福祉的案件,倾情呵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