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法院措施得力,妥善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作者: 佚名 时间:2017-03-14 阅读:562




3月6日,黄州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多方力量,重拳出击,顺利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牵运生猪200余头,拆除违章建筑约3亩,腾退了违法占用的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
案情复杂,时间紧迫。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执行某某研究所与周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周某某自行搬走猪栏里的生猪,拆除违法建筑,并将租赁到期的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周某某自2006年即在涉案的土地上从事养猪行业,全家老小以养猪场为家。且由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拆迁的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已经将其断水断电断路,造成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阻碍态度坚定,执行难度巨大。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临近验收阶段,这起案件执行标的物养猪场位于城区内,养猪场不能早日搬迁拆除,将极大影响创卫工作!
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本案涉及到创卫工作,同时又涉及到敏感的拆迁工作,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对此案都予以高度关注,我院党组对此案更是高度重视。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案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既要顺利退出场地,又要防止激化矛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要求,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法院肖笛院长和区法院兰建安院长提前到执行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制定执行预案。
程序规范,准备充分。本案执行过程中,在程序上严格把关,做到规范有序。在强制执行之前,按照法定程序,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在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的情况下,依法发出执行公告,再次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不自行退出,将强制搬迁拆除其违章建筑;当事人未按公告履行,经执行人员反复做工作未果,该院迅速制定详细的强制执行预案,召集执行局、法警大队及办公室等部门讨论部署执行工作,并提前联系有关单位做好监督配合等准备工作。同时,安排执行局、法警大队、技术科、研究室全体同志及办公室部分同志到达现场,副院长孙勇现场指挥,院长兰建安及其他党组领导密切关注执行进展情况。
措施得当,执行有力。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周密部署,措施得当,邀请市法院执行局领导现场指导、区检察院检察员全程监督、公安特警积极配合、公证部门现场公证、社区负责人现场见证,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工作、120救护车随时待命……执行人员反复做被执行人及亲属的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对于被执行人提出的正当请求予以考虑,对其无理要求给予坚决地回绝。经过反复做工作未果,果断将阻碍执行的1名当事人予以拘留,同时将另5名相关人员强制带离现场予以控制,并打开猪栏转运生猪192头,之后,将占地约3亩的违章建筑物强制拆除。
当前,全市法院正在开展执行工作“春季围猎”行动,该案件的执结,既体现了执行干警勇于担当,不畏艰苦,迎难而上的精神,也体现了法院敢于碰硬的决心和魄力,增强了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信心,同时也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