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诉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便民暖人心

作者: 翁靓     时间:2025-01-08 阅读:27

2020年,因投资需要,王某向同事张某借款17000元,并写下借条,后因项目投资失败无力还款,张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王某起诉至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在了解张某的诉求后,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张某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指引张某填写材料,申请调解。当天转至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王某表示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因投资失败导致没有及时还款,当下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存在困难,希望能够先还一部分,再宽限剩余款项的期限。张某因病无法到达调解现场,授权儿子进行调解。张某的儿子表示之前父亲病重急需款项,但王某分文未还,对王某的行为感到气愤,希望法院依法判决。调解员向张某儿子耐心解释道,胜诉的目的是尽快收回借款,一纸判决不难,但判决不一定是化解矛盾的最优解。既然王某有还款意愿,双方不如就履行期限进行协商。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给付张某现金5000元,剩余12000元在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考虑到王某年近七旬,为了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诉前调解团队工作人员现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让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对于一些案件当事人来说,判决并非化解矛盾的“最优解”。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法院所出具的调解书在法律上与判决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且诉讼费用减半收取,既可以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又可以快速化解双方的矛盾。

近年来,黄州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1+3+N”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引进富有经验的调解员,快立快调快审,不仅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还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好、把群众利益保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