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十六期)
时间:2025-12-31 阅读:58
为维护公平正义和彰显司法威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刘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峰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121196812033479
住所地:黄州区沿江路31号
涉案标的:1432507元
悬赏期限: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峰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10%进行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执行发现未被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联系人:刘法官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