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2026年第一期)
时间:2026-01-21 阅读:112
为维护公平正义和彰显司法威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与宋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宋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堃 公民身份证号码:421102199206240578 住所地: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胜利街47号 涉案标的:62830元 悬赏期限:2026年1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进行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行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执行发现未被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